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4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我局。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電話:0395-5757885 地址:漯河湘江路東段開發區管委會806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環評類別 | 環評機構 | 建設地點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河南羊羊羊食品有限公司自嗨鍋中部產業園建設項目 | 報告表 | 深圳市環旭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方紅路南側節能路東側 | 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項目占地120畝,用地面積7992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30000平方米,其中多層廠房兩棟,辦公研發樓一棟,員工宿舍樓一棟,計劃投入生產線13條,其中80型鮮濕熟面生產線3條,80型熟干面生產線3條,80型米粉及螺螄粉自動化生產線4條,自加熱米飯生產線2條,自動化調味醬包料包分裝生產線1條、燃氣鍋爐2臺。本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面制品60萬箱、米制品52萬箱。 | 1.廢水:本項目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混合后共同進入廠區三級沉淀池處理,后經廠區總排口排出,廢水各污染物濃度滿足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收水標準,之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漯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再處理,最終排入黑河。 2.廢氣:本項目和面工序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有組織排放速率、排放濃度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油煙廢氣經高效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能夠滿足《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中型規模標準要求;2臺4t/h燃氣鍋爐分別經低氮改造后,燃燒廢氣分別通過8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 2089—2021)表1新建燃氣鍋爐標準。 3.噪聲:本項目運行后全廠主要產噪設備有主要為和面機、復合壓延機、壓延切條烘干機等設備運行的機械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設置基礎減振、廠房隔聲、隔聲罩隔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達標,項目四廠界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本項目設置1座100m2一般固廢暫存間,大米清洗過程中的米渣、切斷、烘干工序產生的碎粉絲、廢包裝材料收集暫存后外售;三級沉淀池污泥運往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 無 |
2 | 漯河小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500噸碳素制品項目 | 報告表 | 漯河錦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路1號國泰達鳴公司廠房南側 | 本項目租用漯河市經濟開發區現有生產廠房,總投資1000萬元,總建筑面積為3000m2,建設內容主要為:1條碳素制品生產線,建成后可實現年產4500噸碳素制品生產規模。 | 1.廢水: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廠區污水管網,通過市政管網排入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二級標準后排入黑河。 2.廢氣:本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有拆包、磨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加熱工序產生的加熱廢氣。拆包、磨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分別經2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有組織最高允許限值,經預測廠界顆粒物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無組織標準限值;加熱廢氣主要為有異味的可燃氣體,通過二級堿液噴淋凈化塔+燃燒器燃燒后排放,燃燒后主要成分為CO2和水,對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本項目的主要噪聲設備為拆包機、混合機、超微粉碎機,設備噪聲源強為65-80dB(A),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預測四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固廢: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廢包裝袋、除塵灰、廢碳分子篩、廢機油。職工生活垃圾暫存固廢收集桶中,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包裝袋在一般固廢間暫存后外售;除塵灰回用于生產;廢碳分子篩由廠家直接到廠更換,不在廠內暫存,一般固廢全部得到安全合理的處置;危險固廢經危廢貯存庫暫存后,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 無 |
3 | 漯河市金沃鑫液壓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300萬標米特種高壓膠管項目 | 報告表 | 河南尚真科彥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普陀山路與興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 項目占地23843.16平方米,建筑面積18678平方米,其中1號生產車間建筑面積9576平方米(本項目使用),2號生產車間建筑面積6636平方米(外租),辦公樓2466平方米(本項目使用1233平方米,外租1233平方米),項目建成后具備年生產特種高壓膠管1300萬標米生產能力。 | 1、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工藝廢氣主要有:硫化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二硫化碳,擠出、包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檢驗切割粉塵、塑管破碎粉塵,餐廳油煙。 車間生產廢氣主要煉膠工段產生的配料粉塵,擠出、硫化、包塑產生的有機廢氣,檢驗切割粉塵。 ①檢驗切割粉塵 企業為了進一步降低切割粉塵對環境影響,在管頭切割機和6臺纏繞切割機上設置集氣罩(收集效率85%)將粉塵收集后通過袋式除塵器處理(處理效率99%)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DA005)。根據工程分析,檢驗切割顆粒物排放濃度均能《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排放標準。 ②硬芯硫化、擠出廢氣 本項目擠出和硫化共用一套處理設施,在擠出機工作平臺設置集氣罩(下部軟簾封閉))收集廢氣。項目車間共設置三座硫化罐,硫化廢氣經排氣閥和集氣罩(下部軟簾封閉)收集后和擠出包塑廢氣共用一套噴淋降溫+除濕裝置+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DA003)。擠出、硫化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能《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排放標準及河南省《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附件1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其他行業,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③擠出、包塑、硫化廢氣 本項目擠出、包塑和硫化共用一套處理設施,在擠出機、包塑機工作平臺設置集氣罩(下部軟簾封閉))收集廢氣。項目車間共設置三座硫化罐,硫化廢氣經排氣閥和集氣罩(下部軟簾封閉)收集后和擠出包塑廢氣共用一套噴淋降溫+除濕裝置+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DA003)。擠出、硫化、包塑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能《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排放標準及河南省《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附件1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其他行業,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2)廢水: 本項目擠出冷卻水、試壓水、密煉冷卻水、開煉冷卻水和噴淋塔用水均循環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卻工序,不外排。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餐廳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和生活廢水一起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標準要求后,進入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黑河。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項目建設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主要產噪設備有硫化罐、編織機、合股機、纏繞機等,其噪聲源強值75~85dB(A)之間,采用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設置基礎減振,廠房隔聲、隔聲罩隔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邊角料、廢鋼絲棉線、廢包裝材料、不合格產品、廢內芯、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廢活性炭、廢機油、生活垃圾。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廢鋼絲、廢棉線、不合格產品、廢內芯收集后作為有價廢物外賣,除塵器收集粉塵收集后回用生產。 項目運營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機油、廢活性炭專用容器暫存危廢暫存間,定期交資質單位處置。 綜上所述,本項目固體廢物處置率100%,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 無 |
4 | 河南宏厚拓業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萬件天然氣閥門項目 | 報告表 | 長沙宜青環境評估有限公司 |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普陀山路與東方紅路交叉口東200米路南 | 項目占地2500平方米,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其中噴塑車間400平方米,組裝檢測車間700平方米,機加工車間150平方米,配件倉庫200平方米,成品倉庫150平方米,半成品倉庫200平方米,檢驗檢測中心100平方米,辦公室200平方米,其他輔助建筑400平方米。 | 一、生活污水經廠區原有化糞池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標準后進入漯河經開區污水處理廠進行進一步處理后達標排放。 二、噴塑粉塵經封閉噴塑箱自帶“樹脂濾芯過濾反吹+高壓引風設備”收集處理,滿足《排放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顆粒物的二級標準要求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經過“封閉固化爐+UV光氧催化+活性炭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限值、《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文中濃度限值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項目主要噪聲為車床、鋸床、鉆床、鏜床、切割機、砂輪機等,其噪聲源強值70~90dB(A)之間,經隔聲、減振等措施后,再經一定距離衰減,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四、本項目固廢包括:工作人員生活垃圾、原料拆袋及成品包裝產生的廢包裝物、產品檢驗不合格產品、機加工產生廢邊角料、除塵器集塵渣、廢UV燈管等,其中: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漯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包裝材料、廢邊角料、廢焊條焊渣經分類集中收集,暫存一般固廢間,定期外售;不合格產品集中收集后暫存一般固廢間,重新檢修生產;噴塑工序的袋式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回用于噴塑工段;廢UV燈管、廢活性炭經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項目所有固廢均可得到 100%妥善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影響造成影響。 | 無 |